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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大学2005年专升本招生工作实施细则
福建招考网整理自:上海大学 2006-1-13 9:29:52

为全面贯彻高等教育法提出的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高级人才,以及上海市教育工作会议关于努力构建教育“立交桥”的要求,我校在 2005 年秋季将继续开展招收部分优秀应届专科(高职)毕业生进入本科学习的工作,为此,特制定《上海大学 2005 年专升本招生工作实施细则》。

报名条件

1 、拥护党的基本路线,热爱祖国,遵纪守法。

2 、品学兼优,身体健康。

3 、具有上海学籍的应届普通高等专科(高职)毕业生或上海户籍在外省、市就读的应届普通高校专科(高职)毕业生。

二、报名办法

1 、报名者须携带所读高校教务处出具的允许毕业证明、学习成绩证明,并经教务处盖章 ( 复印件无效 ) 。外地高校专科(高职)毕业的上海籍考生应同时出具由上海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发放的“毕业生就业信息卡”或足以证明当年是上海籍考生的材料。

2 、获得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证书和上海高校非计算机专业计算机应用知识和应用能力等级考试一级证书者须携带证书原件,并提交复印件一份。

3 、有各类获奖或专特长者须携带获奖证书或获奖证明原件。

4 、考生只能填报与本人原就读专业或学科大类相同的上海大学有关学院或系。

5 、报名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和近期报名照片 2 张;同时,缴纳由上海市统一规定的报名费 14 元,考务费每科 26 元。

6 、经上海大学审核后,对符合条件的报名者由上海大学发给《上海市高校专升本统一考试准考证》。

三、报名时间

2005 年 5 月 28 日 ( 周六 ) 上午 9:00— 下午 4:00

四、报名地点

上海大学校本部体育馆(上大路 99 号)。

五、加试科目

获得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证书和上海高校非计算机专业计算机应用知识和应用能力等级考试一级证书的考生只需参加上海大学有关学院确定的一门专业加试。

尚未获得以上证书的考生必须参加我校组织的相应科目(英语、计算机<99版>)的考试以及有关学院确定的一门专业加试。

学校和各学院不组织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

附:《上海大学 2005 年专升本招生计划及学校加试科目》。

考试日期

2005 年 6 月 19 日(周日)

注:数码艺术学院、美术学院专业考试 6 月 11 日(周六)

录取原则

1 、获得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证书和上海高校非计算机专业计算机应用知识和应用能力等级考试一级证书;或参加我校组织的英语、计算机考试并达到我校划定的英语、计算机考试最低录取资格线(艺术类考生的英语和计算机成绩应达到录取资格线的 60 %)。

2 、学校将根据考生加试科目成绩(美术学院加试成绩必须及格)、专科 ( 高职 ) 期间的在校学习成绩,以及部分考生的各类获奖和专特长情况,综合测评,择优录取。对录取的考生,学校先发放预录取通知书,待学分确认后,再发放正式录取通知书。录取名单同时报送上海市教委和市教育考试院。

学籍管理

学校实行学分制管理。专升本学生进入上海大学本科学习后,应按学校学籍管理办法,完成所学专业规定的教学计划。二年制专科(高职)毕业生一般继续三年本科学习,三年制专科(高职)毕业生一般继续两年本科学习。

收费标准

按录取学院 2005 年秋季入学本科新生收费标准。

十、文凭发放

“专升本”学生在我校完成学业后,将发放专科起点本科毕业证书。

十一、监督机制

上海大学 2005 年专升本招生工作在学校党政以及校招生与毕业生就业工作委员会领导下进行,同时由校招生监察小组对专升本招生工作实行全过程监督、检查。

网址: www.shu.edu.cn 咨询电话: 66134148 66133280

监督电话: 66132857

 

招生与毕业生就业工作办公室
05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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